empathy my point of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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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gnitive empathy -> behavioral empathy
emotional empathy (motivation) as moderator
我認為的同理心是什麼?
同理心我認為主要要分為兩個部份來談。一個是認知上的同理,一個是行為上的同理。
認知上的同理
認知上的同理是單方面的,同理者對於被同理者的內心世界的全面性(全面性指的是對方當下的狀態是什麼,是怎麼形成這個狀態的,以及如果這時候接收到了新的刺激訊息,這個內在世界可能會起什麼樣子的反應)地理解(需要全面性的理由稍後說明)。過去在談論同理心時大多是談論認知上的同理,大家常用可以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事情、站在他人的鞋子裡、感同身受…等不同的詞彙來說明同理心。而這些都是單方面的,在同理者接收到了相關的訊息之後,在自己的心中模擬他人的內心世界。
例如當我們在觀看一部小說或是一部電影時,跟隨著作者的鋪陳,我們可以理解當某個事件發生時,主人翁是什麼樣的心境,該事件對主人翁的意義,以及根據背景的描繪,我們可以理解為為什麼主人翁會在某個事件發生時形成這樣子的心境,而不是其他的。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在閱讀或是觀影時,也可以產生對於故事主角的同理。
To sense the client’s private world as if it were your own, but without ever losing the “as if ” quality—this is empathy (Rogers, 1957)
根據Roger的說法,同理心一種彷彿感覺對方的內在世界就是你的一樣,但要保持「彷彿」的狀態。彷彿對方的內在世界就是自己的一樣,我對對方會有全面性的理解。而在這麼全面性的理解的當下,仍然要保持著「彷彿」的狀態,能夠同時從另一個角度來審視這個內在的世界。俗話說當局者迷,旁觀者清。要保持這種彷彿的狀態治療師才可能在同理的同時能夠給予適當地回應並幫助對方,而不是就和對方一樣身陷在當下的某個狀態當中。因此,雖然這裡同理心主要是一種認知上的能力,但同時這個需要保持「彷彿」的狀態已經是在為了行為上的同理鋪路了。
行為上的同理
認知上的同理是同理心的核心。但在人與人互動的情境,只有單方面的理解是不夠的。同理者需要將理解的訊息傳達給被同理者,讓被同理者感覺到自己有被理解,或讓被同理者感覺對方想要理解自己,這個訊息的傳遞行為,指的便是行為上的同理。認知上的同理加上行為上的同理,同理心才能在人與人互動的情境發揮作用。
因此,需要人與人的互動的情境中,同理心應該包含了認知上以及行為上的同理。在認知上對被同理者有全面性地理解,並在行為上讓被同理者能夠完全感受到自己被理解著。
行為與認知的間隔
然而,實際上即使認知上有所同理,並不必然在行為上可以完全地讓對方感覺到被同理。上一段所說的同理心應該是的最理想的情況,或者說是最高層次的同理。
認知上同理者對於被同理者的理解程度,會影響能夠表達的同理行為。如果同理者對於被同理者的理解程度很表淺,那麼便只能做出表淺的回應(例如:你看起來很不安)。如果同理者對於被同理者的理解程度較為深入,那麼便有可能可以做出較深入的回應(例如:突然來的病情打亂了你的生活步調,家裡的經濟情況和自己身體未來能復原的情況都讓你感到焦慮與不安,對吧?)。這裡我用了「可能可以做出較深入的回應」,而不是「能做出」,這是因為認知與行為之間,還受到「動機」因素的調節。
這個動機指的就是意願,同理者願意花多少心力來理解並表達理解。通常如果同理者能感同身受對方的情緒(也就是文獻上常見的情緒同理),或是本來就贊同對方的想法或是觀點,通常會比較願意花心力。然而要做出較全面、深入的行為同理也必需要在認知上有著相對應深入、全面性的理解。換句話說,行為同理也影響認知同理需要理解的程度。
例子
有一位病人住到復健病人,來復健時病人的主要照顧者表示病人近來都不願意下床活動,擔心病人的身體會越來越差。在詢問下才發現,原來病人不願意下床活動是因為病人認為主要照顧者無法支撐自己,下床活動可能會造成主要照顧者的困擾甚至受傷。
通常,治療師需要給予病人鼓勵,甚至剖析少動、不動的話可能帶來的負面後果。但在這個例子中,這樣子的做法可能沒有辦法達到效果。因為病人之所以不願意下床活動,主要的原因是來自於病人對於主要照顧者的關心。
因此,理想的同理作法應該是先肯定病人對於主要照顧者的關心,接著再確認下床活動對於主要照顧者的影響,最後再鼓勵病人多動。